近期,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快速蔓延趋势。为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扩散,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和境外来汶人员(2月10日以来从国外、境外含港澳台地区进入汶上的人员)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就进一步加强汶上县境外来汶人员疫情防控事项通告如下: 一、境外来汶人员必须在到达汶上1小时内,向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社区(村)报告登记,确保信息完整、详实、准确。 二、境外来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隔离14天医学观察措施。具体隔离方式按济宁市有关规定执行。 三、辖区内居民凡境外有近亲属的,要及时转告本通告内容,并立即将境外人员相关情况向所属社区(村)报告。计划近期返回的境外人员,必须第一时间将返程日期、车次、航班等返程信息,提前向所属社区(村)报备,返回后当天要向拟居住的社区(村)报告。 四、境外来汶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所在社区(村)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入户随访工作。 五、各接待、商务、用工企事业单位,宾馆、出租房屋等单位和个人,获知境外来汶人员信息后,应立即向所在社区(村)报备登记。 六、境外来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国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、法规和规定,如有违反,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 七、广大市民如发现境外来汶人员,要积极向所在社区(村)报告。 汶上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(信息来源:微信公众号汶上头条) |